东莞城市学院法学院刘红院长一行到中亚所走访交流
2024年1月5日下午,东莞城市学院法学院院长刘红教授一行到广东中亚律师事务所进行走访交流。
参与本次交流活动的人员有:法学院院长刘红教授、李阳桂副院长、蒲春平(学校法制办副主任)、陈程(法律系副主任)、王雄文副教授,广东中亚律事务所主任刘宗,律所合伙人李贤恺、陈新平,律所资深律师易世移、郭琼等人。
交流会上,刘红院长表示,此次走访交流是为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担当法学教学的新时代责任,为国家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法治人才。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是法学院教学的一贯宗旨和应有要求,目的是为学生顺利走向社会和适应社会练好基本功,所以希望能与实务界专家加强交流,为学院实务教学提供指导和帮助。
中亚所刘宗主任代表中亚所全体同仁对刘红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刘主任说,此次交流活动说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中亚所律师团队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公司、合同、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刑事辩护等法律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教学相长,能与法学院加强交流与合作,为法学院的实务教学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是中亚所的荣幸。
交流会上,大家还对当前的一些法律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